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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 参赛作品《爱我的人请举手》

参赛作品《爱我的人请举手》

  爱我的人请举手

                           

在我的一生中,有四个女人使我无法忘记。每每闭上眼或者睡梦中的,这四个女人都会次第出现。
当然,我所谓的女人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女人。当她们出现在我生活里的时候,却只是花季雨季里的少女们。
可为什么她们在我这里却变成了女人呢?
初识女人,是在看过一本关于人生哲学的书之后,那时我只是一名大一小儿,女人对我来说,是一个非常遥远的词汇。
那时我22岁,非常气盛的一个年岁。初次从哲学里窥见了女人的秘密。
从此,我的世界里便只剩了男人和女人两个。至于某某女孩或某某女生,对我来说,那是比较陌生的。
那本哲学书的书名和内容我是忘记的了。只是自那次以后,我对着女同学喊,你越来越像女人了。当然,这后果是可怕的。只因我的脱口而出,那女同学吓得哭了一天一夜。而我,或许一段刻骨铭心的异性友谊也是失去的了,是完全的失去了。
显然,女同学是误会了我的意思。
我只是见她穿了一件比较成熟的衣服,有一点点性感。
但是,女同学也是夸张的了。
尽管女人与女孩只是一字之差,但在两千年的中华传统文化的熏陶之下,这一字之差就有着天壤之别了。
尽管在物欲横流的今天,一夜情已不再是那么的陌生;尽管在爱情的海洋里,性爱已不再禁锢或者是使人脸红心跳;尽管婚前同居已成为如今年轻人的习惯之作为的时候。女人,对一个还做梦在灰姑娘理想王国里的女孩来说,是一个多么骇人的字眼。
朋友可以不要。但身为女孩的我,咋就不明不白地变成了女人呢?你说这不叫人伤心吗?
女同学确实是伤心了好一阵子。但伤心归伤心,我的女人还在到处地游荡,到处地飞扬。
当我的女人观在人群中游荡了三四次之后,人们也就见怪不怪了。认识我的人,也对我所谓的女人不屑一顾。而在朋友圈中,女性朋友更是喜欢上了我的女人,都争先恐后地想做一把女人了。
成熟、性感、温柔、可爱,这是我衡量一切女人的标准。
女孩太小,我不喜欢。而唯女人,有魅力,充满一种诱惑。这是我的最爱。

                             

生平遇见的第一个女人是在16岁的时候,那时的我,只是一个刚刚离开家的毛头小孩。对于感情的事,我一片茫然。
在此之前,女人、爱情、性爱、婚姻,这些字眼我是从来都未听说过的。至于理解,或者是实践,那全然是不可能的。就像第一次做爱,人们甚至不知道接下来该做哪些动作。
其实,这在当时是正常的。因为我从小生活在偏僻落后贫穷的山村里,接受的是中国正统的教育。认识的第一个字母是a,会写的第一个字是。从小听到父母所教导的就是怎样做人,怎样学习,将来要出人头地等等之类的话语。从小活动得范围无怪乎就是这山到那山,然后再从那山到这山。如果幸运一点的话,会有二三十个小孩子聚集在一块疯狂地玩一阵子,爬树、翻墙、钻洞,跌倒了再爬起来,拍拍屁股,继续跟着大伙疯狂下去。
环境是会塑造人的。所以,我带着无意识、无杂念的状态走进了我的16岁。
假如果是现在,这种无意识的状态是可怕的,也是世人所不能接受的。
现在的我们,初恋在12岁,初夜在14岁,16岁之前已经堕了三次胎,18岁之前已经离了两次婚,20岁之前已有了三个孩子,大儿子今年7岁。
8岁就怀了孕,6岁的时候,我一个人躲在卧室里看A片,幼儿园毕业我已经谈了4个女朋友。
这些也许使你吓了一跳,但这些确实是活生生的存在于我们的周围。你不相信,是你没遇上,你没遇上,并不代表他不存在。就像爱因斯坦的相对论,现阶段的我们是无法证实它的存在的,可种种迹象表明,它确确实实是存在的。
所以,16岁的我,对于现在的青少年们来说是古板了很多,也是落后了很多。
可有一天,我突然间就有了一种想法,有了一个念头,我是不是应该去喜欢一个女孩?这念头,这想法,就像钱塘江的潮水一般席卷而来,猛烈地、汹涌地袭来,从此打乱了我平静的生活。
我一向学习很好,在小学时,几乎每次考试都拿第一名。所以全校师生都给我起了一个绰号——大人。尽管我在小学毕业时只有1.4米的个子。
14岁小学毕业,父亲因我年龄太小,出去容易受人欺负,因此在小学又呆了一年。
15岁小学第二次毕业。那年在全乡文化课竞赛中,我在语文考试时迟到了半小时的情况下,考了全乡第二名。第一名是女的,初三时和她做过同桌,高中时我们在同一所学校,考大学时,她好像比我考得差一些。我是这样感觉的,尽管我也考得很差。
                       
                                 

15岁时,远离家乡,去了一个以前从未听说过的地方上了初中。理由是这所中学的副校长是父亲的同学。
打点了一下少的可怜的行李,匆匆地上路了。
我是从来都没有见过世面的,所以第一次见了新学校的大门,就使我大吃了一惊。原来大门也可以是这样的雄伟壮观啊?

进入新校听到的第一句话是这样的。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牵牛。
真不敢想象你这么小的孩子就上了初中?
一个又高又瘦的男孩对我这样说。
后来这个男孩成了我的好朋友。他有一个双胞胎妹妹,也就是我生平喜欢的第一个女人。再后来,我和那男人成了不共戴天的仇人,而且还被他揍过几次。
我们上课的教室是我生平见过最烂的那种。又黑又暗,又冷又湿,下午三点就得开灯的那种教室。
就在这样的教室里,我开始了我的初中时代。开始了我人生里的第一句英语对话。
Good
morning
teacher

Good
morning
class
Sit
down
please

我们的宿舍从外面看过去,旧房子上得新瓦,破门窗上得新漆,新玻璃上面积满了约摸5英寸厚的沉土。迈进门去,结结实实的泥土地,还有一面开了好几个洞的土炕,土炕上面铺了一张非常大的、能容纳五个小孩的布满刺儿的席子。
我的娘蓝,比我家漂亮多了!一哥们这样慨叹!
是比我家漂亮,但在学生时代里,这是我住过最烂的地方。
就在这样的土炕上,我一遍一遍地规划着我的人生。就在这样的土炕上,我打着手电筒时常看武侠小说看到深夜两点。就在这样的土炕上,我被人家揍得爬将不起来。也就是在这样的土炕上,我有了该不该去喜欢一个女人的想法。
我带着1.4米个头的自卑感穿行在偌大的校园里,时常会有一些鄙视的眼神打砸过来,一个个掷地有声地打将在我身上。我感觉我并不是1.4米的个子,要比实际更糟糕一些,像0.4米的小矮人。
但我又是自信的,借着小学历届冠军的体验,我疯狂地在书本里奔跑和呐喊着,尽量不放过每一个细节。这样做的后果是可怕的,我是知道的。
结果出来了。第一次英语考试,我以离满分一分之差考了全班第一。
属于我的帝国时代终于出现了。刹那间,我从0.4米一下子奔到了1.8米,我是一个多么高大的孩子。同学们眼里的我,是一个多么高不可及的哥们儿。
从此,我的世界改变了。几乎每个同学都向我讨教问题。一下课,周围就围了一大帮人,争先恐后,甚至还奋不顾身地和我说话。班长、学习委员都慌忙地和我套着近乎,生怕被谁抢了机会。
我也没让同学们失望,第一次期末考试就以全班第一全级第四的成绩出现在学校的喜报上。虽然没拿上全级第一,但我还是高兴了好一阵子,全班同学也跟着我一同高兴了一阵子。
而班主任更是喜笑于形,一见我就像吃了蜜糖一样。
而我时常被班主任的这幅形象吓得尿不出来。
这是一件多么恐怖的事情。
从此,好学生就被老师和同学不知不觉地加在了我身上。老师的宠爱,同学的膜拜,使我的中学时代似乎幸福了很多。
那时,朋友可是一大堆的啊!当然都是因为我学习好。后来,每每是羡慕那些学习好的同学。现在也是,看到那些优秀的同学们,朋友一大群,老师也特殊照顾,同学们更是个个都围在身边。
而我,却躲在教室的角落里做着差生,心里在暗暗地发笑。世俗,世俗?世俗!

                                 

第一次和我说话的那哥们很自然地便成了我的好友。他家就在学校的后面,开一家饭店,非常有钱。
这哥们曾经是有名的混混,杀人放火无所不为,无所不能。至于学习,那是可想而知的了。
他要做我的朋友,我没有想得太多,便答应了。
其实我还是想了一些,不过确实不算太多。我想,他学习不好,我可以帮他。为什么呢?俗话说近朱者赤嘛!
不过在我的帮助下,他确实是进步了不少,而且还进步得飞快。这是老师和同学们都始料不及的,也是我始料不及的。
这件事被他父母知道了,为什么一向以差生著称的儿子会出现这种情况?究其原因,那哥们便向父母道出了我。
那哥们的父亲狠狠地拍了一下桌子,大声叫道,张涛,把你那同学领过来吃顿饭。
张涛母亲也高兴地附和着,对,对!领过来。说完便直奔厨房忙碌去了。
于是张涛便火速从家里赶往学校,不敢有一点儿的怠慢。后来听说他是直接从学校后墙翻过来的。那墙可是足足有3米多高,而且上面还洒满了玻璃碎片。墙下尽是乱石成堆,而且还有毒蛇出没。那墙就在我宿舍边上,我是最熟悉地形的了。
当张涛出现在学校的时候,我正准备吃饭去。因为今天是星期六,很多住校的学生都回家了,所以学习开饭开得比较早。
我手里捧着大铁碗,奔奔跳跳地游荡在前往学校食堂的路上。
突然有一堵墙挡在了我的面前,是人墙。我由于太高兴,这堵墙又出现得太迅速,我几乎整个人都撞在了墙上。
我吓了一跳。
抬头一看,是张涛,刚买的新衣服上沾满了尘土,一脸严肃,一双三角眼死死地盯着我。
我又吓了一跳。
张涛,你怎么了?
张涛不说话,依然是原来的表情。
我感到事情严重了。时间停止了,空气凝固了,阳光也变得狠毒了。我的脸上淌着热汗。
约摸0.5秒钟过后,张涛猛地夺走了我手中的大铁碗。
我吓得后退了几步。心想,今天是遇到鬼了。
就在那危急时刻,张涛把我的大铁碗狠狠地砸在了地上,恶狼般地向我扑过来。顷刻间,我的整个小身子完全地被他搂抱了过去。
我几乎瘫倒在地,两条腿儿软的站立不起来。我又害怕张涛这突如其来和莫名其妙的动作,又心疼我那摔在地上的大铁碗。那可是我三年吃饭的家伙啊!父亲当时把那碗递在我手中的时候,郑重地对我说,牵牛,这是你三年吃饭的碗,一定要爱护好,它可是用你一个月的生活费买来的啊!其实那碗也就2块钱,其实那哪是我一个月的生活费,应该说是一年的才对。一年除过学校收的,我正儿八经的花费还不到2块钱。而如今,一天就能花好几百。时代不同了,真是没法比得啊!
在当时,2块钱的铁碗确实是比较贵的了。而我那2块钱的铁碗却被张涛摔得掉了好大一片漆儿。我心疼地差点掉出泪来。致使后来被张涛用同样的动作狠揍了几次的时候,我脑海里出现的不是恐惧和害怕,而是那掉了一大片漆儿的大铁碗。每每这时,我都要掉几滴眼泪。也就是我掉眼泪的时候,张涛往往会选择离开。可见他的心还是好的,毕竟他当过我的朋友。
就在我思考是否要掉几滴眼泪的时候,张涛说话了。
牵牛,我爱死你了!
我懵了,吓出了一身冷汗,然后开始缺氧,窒息,想要晕将过去。

                                   

到张涛家时,饭菜刚刚上桌,张涛父母迎出门来。
我简直是受宠若惊。这是我22年里第一次也是最高的一次礼遇。
饭菜是丰盛的。炖猪排骨,大米饭。只有在过年才吃上的东西,我竟然要在北方的大六月天里再体验一次,这在以前可是从来都没想到过的事情。
同在的除了张涛和张涛的父母之外,还有一个女孩,就是前面提到过的张涛的双胞胎妹妹。
这是我妹妹张艳。张涛向我介绍。
我看了张艳一眼。
张艳笑着说,你是牵牛吧!早就听哥哥说过你。
我笑着向她点了点头,然后埋头吃饭。
张艳的声音很甜,是我生平也是在众女生中听过最甜的一种。
这是一个怎样的女人呢?我抬起头又偷偷地看了她一眼,正好撞见她也含笑地看着我。
我窘得喘不过气来,慌忙低下了头。脸上的温度相当地高,应该在五六十度以上。有一块骨头卡在了喉咙里,全身都在冒汗,尽管一台大电风扇就在边上,但对我好像不太管用。
这顿饭吃得相当有压力,一小时的饭局,我感觉好像过了一年,而这一年我却时时刻刻地坐在火炉上。而张涛母亲还在一个劲儿地往我碗里夹肉,我吃也不是不吃也不是,尽是在火炉上煎熬着,痛苦着。而且四个人还在死死地盯着我。这可是我生平第一次在陌生人家里吃饭啊!也是第一次被一个女孩这样盯着。也是我生平最难忘却的一次饭局。现在每每想起来,都不由得要紧张上好一阵子。也致使我后来非常害怕和同龄女孩在一块吃饭,即使是最好的朋友也不行。只要有女的在,我这饭是怎么也咽不下去的,好像我吃得并不是饭,而是山东卫视阳光快车道挑战极限里的那女孩吃得蝎子。这顿饭也是我后来小说里每顿饭局的雏形。
饭桌上我几乎是不说话的,只有张涛父母问一些问题时,我才跟着说一句,然后便是缄默不语,继续埋头吃饭。
家是哪里的?张涛父亲问。
长城。
父母都干什么啦?张涛母亲问。
父亲老师,母亲农民。
还有兄弟姐妹吗?张涛母亲接着问。
有。
吃。张涛母亲顺手又夹过来一块排骨。
我惊慌失措,但能有何办法,只好硬着头皮吃下去。
电风扇在呼呼地转,而我却快成了落汤鸡。受不了了,我得想个法子逃跑。
乘着张涛母亲不注意期间,我慌忙丢下碗筷,突地站了起来,准备向后退。可后面有椅子,我是退不出去的,又没法坐下来,只好急中生智地说道,叔叔阿姨,你们慢慢吃,我吃好了。
我这突如其来的动作,着实把他们吓了一跳,个个惊恐地看着我。
可当我说完那一句话时,严重的事情发生了。
张涛父母都纷纷地放下了碗筷,而张涛早已坐在那里,一边剔着牙一边笑着看着我的窘像。我出于礼貌,只好又坐回了椅子上。而张艳却等我刚坐到椅子上的时候,刹那间,噗嗤一声,一口黏糊糊的饭团就向我扑将过来,然后笑得趴在饭桌上起不来。
父母大声斥责着女儿。你这孩子咋能这样?一点都不害臊?
我是窘得大气都喘得紧,身上的汗就像济南的趵突泉一样,一阵阵的往外冒。唯一不同的是,我身上汗水的温度要比趵突泉高出很多倍。
我不知道我做错了什么,竟然能让张艳笑成这样。这也是我喜欢上她的原因之一。我喜欢疯狂的女人。
后来我和张涛私下里讨论,他父母对我的印象如何?
张涛笑了笑,挺好。我爸说你太胆小,我妈说你太能吃,我妹说你太让人受不了。
听张涛说完这些,我又狠狠地出了一身热汗。发誓以后再也不去别人家吃饭了。
不过他们说得挺对。我胆小,直到现在也是这样。我能吃,这是存在的事实。就因为能吃,我才用三年的时间疯狂地长了30cm,现在站在人群里,我再不会因为个子矮而感到自卑了。这能吃确实是帮上了大忙。我让人受不了了,有点道理,但我不是故意的。有时候不经意的几个动作,人们就感觉非常受不了了。我为此伤了很大的脑筋,私下里用统计学粗略地估计了一下,为此死亡的脑细胞在1.3亿个之上。

                                 

第二次遇到张艳,是在第二天的下午。我和张涛在球场上打球,还有一大帮雄壮的初三男生。我俩夹在人群中,并不是很好找。
而张艳就蓦然地站在了我面前,突突地,不留一点悬念。
北方的天是蓝色的,北方的阳光是狠毒的。在一个六月的午后,我差点被阳光照晕了过去。
一个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女孩,突兀地出现在我面前,天使一般,在六月的阳光里,泛着白光,亦幻亦真,犹如仙境。
而生平第二次见到白色连衣裙的女孩却是在21岁。
那时大一快要结束了,我一直喜欢着一个女孩,也是我后来称之为的女人。
那天是晚上九点,韩奔奔跳跳地跑下台阶,穿着白色的连衣裙,天使一般。殊不知,我是喜欢白色连衣裙的。
哥,晚上早点回来吃饭,带着牵牛。
张艳说完朝我笑了笑,转身走了,不带一点儿的留恋。
这一刻,我生平第一次喜欢上了一个女人。多么可怕的事情!
这是一个怎样的女人?我极力地搜索着我曾学到的词语,形容女人的词语。
大半个午后,我没有找到一个词或者是一个字,在我的词典里是没有这些词的。女人,对我来说,还太陌生。
那就用我现在学到的词形容一下吧!
不算是很漂亮,我喜欢过的四个女人,都不是很漂亮。长形的脸,像林心如,很秀气。我喜欢的第三个女孩子王也是这样,在现实世界里,王是我见过最秀气的女人。丰满、性感,有一股灵气。称的上我的女人的标准。后来出现在我心里的女人都是这样,丰满、性感,也是我称之为女人的标准。
第一次遇到史的时候,我呼之欲出,多么性感的女孩子。那时候女人还没出现,我之所谓的女人是在大学里才出现的。而她们之所以为女人,是我后来才加上的。
当时史狠狠地给了我一个白眼。而周围的同学们却个个惊得目瞪口呆,都不由地向我竖起了大拇指。
直到后来我才知道,喜欢史的男生能装一火车厢,而敢这样说史的只有我一个人。这也是史在一火车厢里选择我的主要原因。
第一次遇到王的时候,我心里在吼叫,这女生真秀气!当时我并没有说出口,但坐我前排的王却猛地转过身来,给了我几个带点的眼神。真要命的年月!
第一次遇到韩的时候,多可爱啊!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就像卡通娃娃一般。这只不过是我后来才加上的,当时遇到韩时,我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想,只是简单地看了她几眼。
就因为我没有任何大的动作,导致我后来屡屡碰壁,直到碰得鼻青脸肿、头破血流也无济于事。

                                 

打完球之后,张涛让我去他家吃饭。
我是死活也不肯去了。我能去吗?我是忘不了昨天那场惊心动魄的战争。
我干脆直接推辞,我不去了,今天肚子不太舒服,去了也无法吃东西,还是不去了。
张涛无奈,只好只身离去。
我想在人群中找到张艳的身影。这似乎不太可能。此刻的张艳正在家里安心地躺在床上看着电视呢!我可能在人群里找到她?这些如牛的初三哥哥们哪能容得下一个弱女子在中间穿行?
可我还是自欺欺人了一把。把学校操场的每一片土地都清扫了一遍,尽量不放过每一个细节,包括每一个死角。比如说,一只蚂蚁幼虫,一粒蝗虫屎,一个破砖块下面,一只鞋印的缝隙里等等。我要做到尽善尽美,不容许任何一个与人民群众作对的敌人存在。这也是我一向做事的原则,追求完美。
当然,我并没有找到张艳,这是预料中的事情,所以我不是太伤心,但失落还是有的。这种感觉怪怪的,是我以前从来都没有过的。我吓了一跳。这是怎么啦?我可是一个好孩子啊!
当后来听到王筝的《我们都是好孩子》的时候,我才知道,那时我已经喜欢上了一个女人。
我们在操场上奔跑。
大声地喊。
我爱你!你知不知道?
这是我遇到韩之后才听到的歌。那时我喜欢韩喜欢的一塌糊涂。每每听着这首歌夜不能寐。
对于韩,是我一生中第一次真爱的女人。可以称之为爱的、纯洁的,没有一点点欲望的那种。
而对于其他三个,只能用喜欢来形容。因为那时的我们还太小,并不懂得爱。
而史是我后来最痛恨的一个女人,也从此打破了女人在我心中是神话的梦。
这梦碎得太彻底,使我在以后的生活中时常有抹不去的阴影。
从史那里,让我看到了人世的很多面。也是那时,我懂得了什么叫世态炎凉,什么叫人情冷暖。
在有史的岁月里,我确确实实地学到了很多。这世界就像梦幻一般,对于我,是无法靠近它的。可当被史背叛之后,我这才发现,这世界对于我却是如此的真实。原来我们是坐在一张桌子上面对面地喝着咖啡,只是室内灯光太暗,我们却没有看清对方。
而在王的日子里,我是真正地体会到了痛苦的滋味。这好比一把盐洒在了流血的伤口上,而你的嘴又被上了封条。你是被土匪绑架了的,他们为了能让你说出你家保险柜的密码,所以先不择手段地折腾你一下,让你尝尝他的厉害。而你,流血的伤口上撒了一把盐,疼啊!那是真的疼。那喊出来吧!喊出来或许会减轻一些痛苦的。但你喊了,却没喊出来。这是一种怎样的境界?想试试吗?这又好比做爱做到了高潮,要射了,你本是想结结实实地爽一把的。可没想到你是得了炎症的,刚刚射到半路上的却楞是硬生生的给卡住了。这是什么感觉?
无论是撒了一把盐的伤口还是射精未遂,这都只是肉体上的伤痛。而精神上的伤痛却要比肉体上的痛苦好几十倍。那种感觉,叫无可名状。
而我,在思考王的带电的眼神的岁月里,可是过足了痛苦瘾,是结结实实地痛苦了一把。
在伤口上撒了一把盐却喊不出声来,射在路上的精子被卡住了。我简直是没了人形,在鬼群里也辨不出模样来。
我时常误以为自己是在梦游,其实我是梦游了三年的。
时常忘记了吃饭,睡觉在课堂上完成。时常走进女厕所,被校长全校通报了好几次。时常一个人扛着一颗乒乓球往篮筐里扔,因为我喜欢的那女人喜欢打篮球的男生,还曾一度在课桌上贴了一张写着我的男友一定要会打篮球的字条。我有时候一个人在学校的操场上走一整个晚上,甚至有时候穿着一只鞋出现在教室里。
我真的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蓬头垢面,衣衫褴褛是我平日在大众眼里的形象。同学们给我的评价是,牵牛是我一生中见过最幸运的一个乞丐,不仅有书念,而且还和我们享受同样的待遇。
我当时听到同学们的这些经典言论之后,差点流下泪来。我是真的感动啊!最幸运的乞丐,多么美好的话语,不愧是同学,我爱听这样的语言。
其实,同学们只看到了我的表面,并没有看到我的内心。我是心乱如麻的。那带点的眼神就像无数只虫子钻在了心里,让我不痛苦都难呐!
是史,让我发奋考上了高中。
是王,让我发奋考上了大学。
是韩,让我在大学里不再沉沦。
而张,却拉开了我感情的序幕。懵懂的,青涩的青春。
而青春期的萌动就这样无声无息地降临了。那些年少无知的日子渐渐远去,接下来的便是激情燃烧的岁月。

                                 

张涛如实向父母转告了我的话,但张的父母感觉不过瘾,为了能使我尽量多的和他们的宝贝儿子接触,最后下出论断:张涛,干脆把牵牛领咱家来住算了。
星期一下晚自习后,九点,学校例行查人的时间。
今天我的心情不是很好,原因是打水时,一女生提着暖瓶从我身边走过,就在这关键时刻,这女生暖瓶的底就莫名其妙地掉了下来,瓶胆也紧随其后,不偏不倚地掉在了我的脚上。不过这只是小事,比较严重的是这瓶胆里装着一瓶七八十度的水,掉到了我的脚上,然后就碎了,这七八十度的热水浸过我的脚后,洒了一地。
还好,七八十度的水对我的脚来说是没什么大的伤害的,只是有点微微地痛。这本就没事了,但这女生硬是说我碰了她的水瓶,要让我赔。我这下就郁闷了,本想好好的理论一番,但在女生面前我是胆小的。一紧张,一激动,成套的理论就活生生地给卡在了肚里。
我是比较瘦小的,看见人家女生不仅比我高而且还比我壮,看来动用武力这一招只能是放弃的了。
我在努力地寻找着解决方案。不一会儿,周围就聚集了一大帮学生,很多都是认识我的。我急出了一身冷汗。
认识我的同学慌忙给我解围。牵牛,不就是一个暖瓶吗?赔她算了。边上的几个同学也是这同样的观点。看着那女生盛气凌人,咄咄逼人的样子,我还能有什么办法?只好把我的暖瓶给了人家。
那女生高兴地接住了我递过去的暖瓶,向我眨了一下眼睛,微笑着调转身子走了。
我简直快要气晕了过去,恨不得上去强暴了她。
不过这种事情的发生并不是偶然的。在后来的日子里,我是屡屡的遇到这种令人郁闷的事情,最后的结局都是以我付出相当大的代价而和平解决。
在高中的一件突发事件中,那水的温度高了点,整整的100°C。这次暖瓶是没有赔,但代价是我在医院的病床上躺了一个月。而那女生也没有闹得很凶,给了我一个甜甜的微笑之后说了声对不起。就因为这个微笑和这声对不起,我想这一个月也是值了。
而上大学的第一天就被热水狠狠地烫了一把,而这一烫也烫出了我大学里一段不平凡的姻缘。
午饭后,去打水,和同宿舍的一帮哥们。
大学果然是不同于高中的,热水都是用电脑控制的,刷卡打水,和我们现在刷卡消费一样。
由于是第一次,而且打水的都是新生,所以对这些高科技我们都是束手无策。
一女生在边上更是急得满头大汗。突然,她发现了我,跑过来拉着我让我帮她打水。同宿舍的哥们在边上起着哄。
我一下子就紧张了起来,脸也发烫起来。我在努力思考这女生为什么会找我呢?边上不是一大帮男生吗?
在人群中我并不是很出众,虽然个字已到1.7米了,但比我出众的男生多的是,她为什么只找我一个人?
而且每每很多人问路或打听什么事情时,往往总是找上我。而我有时是和同学们在一块的,而那些人是避开我的同学直接向我奔来。在后来的日子里遇到过很多这样的事情,无论男女老少,总是直接向我奔来。
为什么会是这样的?我百思不得其解。
同宿舍的哥们在边上起哄,而那女生又用期待的眼神望着我。我虽然是很紧张,但不能刚上大学就给人们留下个胆小鬼的形象。
我装得像个男人的样子,在刷卡机上刷了卡,然后在水龙头上捣鼓起来,把每个动作尽量做得很完美。周围一大帮学生都期待着我的成功。
上面说过,这水龙头是用电脑控制的,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水龙头。
我就这样动作似乎很娴熟地捣鼓了一阵。哗啦,滚烫的热水一下子就流了出来。
哇哦!同学们欢呼着。
可这滚烫的热水并没有流到暖瓶里,而是一股脑儿地流到了我的手上和胳膊上。
这水来得太迅速,太使人出其不意,我没有一点防范的准备。所以没来得及躲闪就……
我是没有一点悬念地躺在了校医院的病床上。病例上写着:手和胳膊严重烧伤烫伤,需住院一个月。
大学里的水温度真高啊!我在心里慨叹。
就在我无处排遣心中郁闷的关键时刻,那个让我帮忙打水的女孩出现在了病房里。
女孩提着一大袋水果,还有一张非常可爱的娃娃脸,一双卡通般的大眼睛里写满了惬意。
我惊呆了,以为在梦中。要是在以前的日子里有这样的女孩出现,说不定我不会考上这所大学来。
这个女孩就是韩,胖胖的,卡通般的大眼睛,可爱的一塌糊涂。
是我大学里喜欢的第一个女孩。
是我生平第一次真爱的女人。
也是我如今写这篇小说的目的。



由于暖瓶给了人家,所以水也喝不上了,我很郁闷。
晚点后,我带着沮丧的心情走在回宿舍的路上。
牵牛。
有人喊我。
我在黑暗里的人群中搜寻着那声音。
牵牛,这里。
我循着声音望过去。是张涛。
你来干什么?我显然是怒形于色。
张涛并没有发现我的不高兴,仍然颇有兴致地说道,牵牛,我爸妈说让你去我家住。
我没有理他,继续走我的路。
真的。张涛强调。
不去!
我迅速地消失在人群中。
张涛并没有追来,我安然地度过了星期一的晚上。
星期二晚上,张涛又准时地出现在了人群中,还有张艳。
我感觉这事情严重了。
在黑暗中,我看不清张艳的脸,她没有说话,我只能闻到从她身上散发出的淡淡的儿童香水味。
我喜欢的类型。
我向张涛说明了利害。夜不归宿,这是学校政策里所不容许的,万一被班主任知道了,那我就死定了。
张涛笑了笑,我都给班主任说过了,班主任同意让你去了。
这是事实,我相信他的实力,在这里没有他解决不了的事情。
但我还是很犹豫,毕竟在别人家里,而且又有女生在,这是我比较害怕的事情。
但张涛说让我把书带上,去帮他复习功课。
张艳也说,她还有很多问题向我请教呢!
我吓了一跳。
如果仅仅是为了学习,我就应该答应了。
但为了张艳的那很多问题,我没有任何不去的理由。都到这般天地了,我还能说啥呢?
我尽量装得很不情愿的样子,勉强地答应了。
张涛高兴地大声喊着。一把搂住了我的脖子,阴阳怪气地叫道。
牵牛,我爱死你啦!
我的心顿时冰凉起来,有一种想吐的感觉。
张艳也在一旁高兴地又跳又叫。
我以为她也要扑过来,也说上同样的一句话。
但她没有。
我轻松了很多。


穿过黑暗,迎着灯光,拐了几道弯,花了10分钟,我便站在了张涛家的客厅里。
张涛家是属于三室一厅的楼板房,在当时可算是十分豪华的居室了。客厅的布置与别人家的布置几乎没多大的区别,只是在客厅的正面墙上贴着一幅大大的财神画像,可见张涛父母所追求的目标是金钱至上,金钱至上的目标是希望儿女有个好的前程,不要走他们的老路。
我站在客厅的中央,傻傻的,思考着这家主人的人生观与价值观。
张涛喊我看电视,我没去。我想学习或是睡觉,对电视貌似不太感兴趣。不过那时确实太小,不懂得东西太多。我对电视疯狂迷恋的阶段是在高中,那时因为一心学习,看电视并不是很有条件和时间。可就在这非常时期,我竟爱电视爱得如痴如醉,时常是把自己反锁在教师里声音不开的看一整个通宵。上了大学之后,我已有太多的时间和条件去看电视了,可我却移情别恋了,爱上了电影。
晚上十点多,张涛父母已睡去,而张涛还趴在电视旁边看得津津有味。
我的大脑中一片迷乱,在学习与睡觉之间做着激烈的斗争。因为我的确想学习,这是好学生的惯性所为,但我又困得连眼睛也睁不开,这样去学习,好像并不利于身体健康。
我带着迷离的状态向张涛的卧室兼书房走去。
卧室里的灯光有些暗,昏黄的灯光下,一个身影若隐若现。是张艳。她在学习。
我在纳闷她为什么不把光线调得亮一些。我在昏暗的光线里继续向前走。
不能吧!现在女孩子再开放也不能开放到在陌生人面前连衣服也不穿吧!我吓出了一身冷汗!
就在我举步维艰的时候,啪!一股强烈的光刺得我睁不开眼睛。张艳打开了室内的日光灯。
原来她是穿了睡衣的,只是在昏黄的台灯的光线照射下,很像没穿衣服的样子。
我耸了耸肩,这是我的招牌动作,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说道。
学习啊!
嗯!
张艳并没有看我,仍旧埋头在书本里,这让我多少有点失落的感觉。但看着她那天使一般的样子,我的心跳在加速。
要是现在,我可能会有某种想法。但在当时,我是不会有任何想法的,也不可能有任何想法。我只是在纳闷,她刚才为什么不开灯,在那么暗的灯光下学习,是有害于眼睛的。
虽然室内的灯打开了,但她依旧开着台灯。后来我才知道,这是她的习惯,甚至睡觉都开着灯。
我也曾于某一日喜欢开着台灯学习,也曾一度迷恋上了开着灯睡觉。但那样太浪费电了,如果条件具备的话,我还是喜欢开着灯睡觉。
第二天五点,张艳就喊着我和张涛起床。
一听到张艳的声音,我从睡梦中惊醒,而张涛还在做着他的美梦。
眼看张艳要过来掀被子了,我吓得乱了手脚,因为我和张涛都是一丝不挂的,要是这样就被一个女孩子窥去了青春,那就麻烦打了。
我慌忙地裹着被子坐了起来,且大声喊道。
起来啦!起来啦!
并且慌忙往后拉被子,害怕被张艳抓住。
张艳见我起来了,也不准备在掀被子了,向我笑了笑说道。
快点喊我哥起来,要迟到了。
望着张艳离开房间的身影,我长长地松了口气,真是虚惊一场啊!以后再也不敢裸睡了,这可是相当有危险的一个差事。



后来,我几乎每晚都在张涛家,星期六、星期天也不回家,吃住都在他家里。
他家的餐馆就在边上,张涛和张艳时常要去帮忙,我也会去,时常还在餐馆里吃饭。
渐渐地,和张涛一家也熟了,他们也把我当作了自家人。我和张涛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一起睡觉,一起吃饭,这日子似乎过得很幸福。尤其是和张艳也越来越熟了,我还常常帮她复习功课,她也会把家里好吃的东西留给我。
但有时候现象并不是反映本质的,那只是假象,事实是被掩盖了的。
暗恋一个人是痛苦的,这你知道,我更不会忘记。
这种感觉怪怪的,根本就说不清楚是什么感觉。但随着年龄一天天地增长,我才慢慢懂得,当你喜欢一个人,但不知对方是否也喜欢你或者是对方根本就不喜欢你的感觉是因为我们长大的缘故。这也是我们青春期里不可或缺的一个故事。
爱与被爱同样痛苦!
爱我的人并不是我爱的人!
我爱的人却并不爱我!
于何时,两个萌动的青春或者是两个孤独的灵魂会走到一起,肩并肩地走完人生之路?
我的爱情是没有结局的,或者说是这只是一个故事,一个没有结局的故事,一个不可能有结局的故事。
在人生二十二年的岁月里,我的故事只是在开始就注定了没有结局。未来是迷茫的,迷茫得看不清前方的路。我们只能跌跌撞撞地往前寻,寻找我们那个没有结局的故事,还有故事里的人,将会出现在哪里?


我的学习成绩正以负级数的形式下降,从开始的班里第一路狂奔,奔跑到了班里的倒数第五,而张涛仍是倒数第一。
原因很简单,暗恋的痛苦,以及每天和张涛的疯玩,学习只是个幌子而已,学业已是荒废的寸草不生,这成绩不往下掉才怪了。
这种结果让我难以接受,更让老师同学们难以接受。
原来并不是近朱者赤,而是近墨者黑啊!
班主任下出通缉令,命令我立马滚回学校来。
我这次不是吓得尿不出来,而是吓得小便失禁。
我火速滚回学校,准备东山再起。可哪里能起得来呢?就像推到的墙再要把它扶起来可得下一番功夫啊!
我的初恋只能被现实给扼杀在了萌芽状态。我要重新做人。
我花了一天一夜的时间给张艳写了一个字条,貌似情书的样子,但和情书有着本质的区别。字条内容如下:
张艳啊!
我好像再也不能和你说话了,原因很简单,因为我已经喜欢上了你。但我要好好学习,要出人头地。


牵牛

我把字条亲自交给张艳,神情地望了她一眼,然后掉转头离开,发誓再也不要见到这个女人,再也不去这个女人的家……
一个星期后,张艳给我回了一个字条:
牵牛,你要好好学习,要出人头地,要常来玩家玩。
这张字条并没有署名,但我不会认为是其他人写得。
但我并没有弄明白张艳到底是什么意思,其实我也不想明白。因为我害怕结局会比现实更糟糕。
在高二文理分科的时候,坐我前排的王突然就盯着我的眼睛对我说,为什么咱俩没有分到一个班?
确实,我们是没有分到一个班,但我却不知道她说这话的真正意思是什么。
直到三年后,上了大学,我才幡然地醒悟了那句话的真正含义。当时的我,有一种想自杀的感觉。

十一


我是彻底地想洗心革面了,把自个儿整个小身子都掩埋在了书堆里,不想出来。
由于学习成绩下降,以前和我很要好的朋友都离我而去,那些向我套近乎的同学也对我不再理睬,很多老师也对我失去了信心。
唯有张涛还时不时地来找我,要我去他家。我时常要么是不见,要么是见了也给他个冷脸,以致于后来他频频向我报复,以一还十的那种。
张艳也找过我两次,但我都没遇到过。
现在分析,她当时可能是喜欢我的。
但我不知道,以前、现在,或者是将来,或许我永远都不可能知道,直到一天遇到了一个小女孩。
高考完,我没有回家,一填完志愿便和同学奔波于各大建筑工地,想要找一个工作,一个出卖体力的工作,一个并不能赚钱的工作,一个能要人命的工作。
几经奔波,终于找到了一个给人家建私人别墅的包工头,我和同学死皮赖脸地呆在了他的旗下。
房主是一个白面书生,很文弱的样子,他说他只有28岁,但我看他更像18岁的样子,或许会更年轻一些。
貌似18岁的白面小生已有了一个5岁的女儿,而且还要修建一幢100多万元的别墅。可见这白面小生是不简单的。
更不简单的是这个小女孩的名字。
正值中午,我劈头汗脸地推着一辆砖车往坡上赶。
这时,房主与女儿准时地出现在了施工现场。小女孩见我吃力地推着车子上坡,便连忙挣脱开父亲的手向我跑过来,且跑且喊:
叔叔,叔叔,我帮你!
那甜甜的声音和颤颠颠的脚步真是惹人爱恋。
就在小女孩火速地疯狂地向我奔来,准备帮我推车时,房主焦急地喊道:
牵牛,牵牛……花,快过来,小心碰着。
说完便快速地抱走了女儿。
我以为房主在叫我,腿一软,那约摸1000多斤重的砖车差点就从坡上滚落下来。
原来……房主的女儿叫牵牛花,她怎么会叫这样的名字呢?我思索着,一辆砖车硬生生地给卡在了坡上,任凭我怎样用力都上不去。
妈妈……
是牵牛花甜甜的声音。
不会吧!房主太太也来了!我用上吃奶的劲准备上坡。
可突然间就瞄见房主太太正直勾勾地盯着我,好像很深情的样子。
我的娘蓝,不能吧!这不是张艳吗?我好不容易憋足的一口气就这样一下子给泄了。全身一软,1000多斤重的砖车咕咕地从我身上滚过,一溜烟地奔进了坡下的厨房里,撞倒了厨房的墙后又一溜烟地奔进了厨房后面的臭水沟里。
这突如其来的场面吓得牵牛花哇哇地大哭,张艳更是吓得面如土色地向我奔将过来。她一把抓住我的胳膊大声叫道:
牵……先生,先生你没事吧?
我装作已经死去的样子,想看看张艳着急的时候是怎样的一种形态。
看到张艳已急得流出了眼泪,我实在不忍,便向她眨了眨眼睛,扮了个鬼脸。
张艳意识到我在耍她,生气地甩开胳膊掉转身就走了。
我慢慢地爬将起来,向周围的人们挥了挥手,拍了拍身上的土,迅速向臭水沟走去。
工人们都被这场面给吓呆了,房主更是呆得没了感觉,面如土色,要晕过去的样子。
张艳已离开了工地,我没寻见她的身影。


晚饭过后,洗漱完毕,吹着晚风,我一个人行走在杳无人迹的马路上。
迎面走过来一位年轻少妇,看见我,停了下来。
但我并没有看到少妇,只是一个人吊儿郎当地往前走,悠闲地吹着口哨,很像个流氓的样子。
直到看见少妇泪眼婆娑的面容时,我才从流氓的梦回到学生的现实中来。
哦!原来,原来是……
张艳……
我脱口而出。
果然是张艳,她听到我的声音,哭叫着就向我扑将过来。
我有些措手不及,还没等找出解决的方案,张艳就整个儿地扑到了我的怀里。
我乱了手脚。
哎……姑……张……太太……我在努力寻找着称呼她的词语。
太太,太太……您这是干什么?
我似乎是在自欺欺人。
张艳听到我这样地称呼她,有点急了,从我怀里挣脱出来,指着我的鼻子大声叫道。

牵牛,你个窝囊废,你还是不是男人?
这声音有点歇斯底里。
我当然是男人了,我能不是男人吗?看看,都20岁了,该像个男人的样子了。
但看到张艳哭得更伤心了,我这刚刚酝酿好的男人的样子在半路上就卡了壳,男人不起来了。
我尽量装得像个男人,故作镇定地说道。
姑……姑娘,你有什么困难就说吧!说不准我还能帮你一把……
正当我为自己的精彩言论沾沾自喜的时候,张艳一个狠狠的耳光就向我打了过来。
这耳光啊!犹如暴风雨,更像美国南部的龙卷风。来得猛烈,来得突然,来得迅速,来得让人找不着方向。
我被这突如其来的耳光扇得似乎清醒了很多,自欺欺人的心态也被吓得跑掉了一大半。
我有点生气了。
这女人啊!要真是个女人,她让你不做男人都难。
我迅速地紧紧地不留一点空隙地将张艳抱在了怀里,抱得要窒息的那种。
张艳不哭了,我俩肩并肩地行走在午夜十二点的马路上。
这么晚了还不回去,先生不会说吧?
他能管得了我吗?
那女儿不会哭吗?
他是干什么吃的?
……
其实,有一件事我是迷惑的,张艳的女儿已经五岁了,而张艳今年才21岁,比我大一岁。第一次见她是我16岁的时候,就算在那时结婚,她女儿也不应该有这么大。她是怎么做到的呢?
张艳抓住我的手,我想挣脱,但好像不太可能。我的手指头被她的结婚戒指卡得好疼。
艳啊!说说你的故事吧!
我尽量装成温柔的样子。其实,我并不想和她谈恋爱,她是有夫之妇,而且女儿都那么大了。而我,刚刚高中毕业,大学报考在东部沿海城市,通知书有可能明天就会下来。正值风华盛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前途无量的年龄。我不能就这样不明不白地充当第三者,做别人的小情人。
张艳听到我让她讲自己的故事,顿时愁苦起来,而且又要哭的样子。
见状,我连忙制止,说你不愿讲就不讲了嘛!
但她好像并没有不愿意的状况,把身子依偎在我的怀里,作小鸟状。
我愕然了,这女人是怎么搞得吗?四年前她知道我喜欢她,但她知不知道我现在是否还在喜欢她?
但我没法拒绝,哪个男人能拒绝正处在心灵脆弱且喜欢自己的女人?
那年我找了你两次,你也不见我……
我哪里是不见她,只是她来错了时间也来错了地方。明明知道我不在,可她还要来;明明知道我不会来,但还要等我回来。
我喜欢你,你知不知道……
她深情地望着我。
我哪里知道?那时的那个毛头小孩,要是知道一个女生喜欢他,那他还不疯了?
我看你也不想见我,我也不想上学了,何况我又不喜欢学习,成绩那么差。自那以后,我就发誓再也不想见到你。可谁知道,在四年后的今天,我们竟会在这里相遇,而且我还是一如既往地喜欢着你。
她还是照着原来的样子望着我。我躲开她的眼睛,有点冷冷地说道。
那书生和女儿怎么解释?
张艳好像很气愤,但又好像很愁苦,刚才那深情的眼神顿时暗淡了下来。
那畜生!简直就不是男人,都结婚一年多了,他竟然连碰都没碰我一下,还口口声声地说爱我,简直就他妈的放屁。都28岁的人了,身体发育程度还停留在8岁小孩的阶段。就借着他那死去的老爹给他留了几个臭钱,他能把我怎么样?
那小女孩本是他姐姐的女儿,但刚出生不久,他姐就和一个美国男人私奔了,他姐夫一气之下也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小女孩一生下来就由他母亲抚养着,但他娘于去年冬天也西奔追他老爹去了。小女孩就留给了他俩,她一直都喊他们为爸爸妈妈。我知道,小孩子是无辜的,我虽然恨这个家,但我是爱这个小女孩的,也当作自己的女儿。看她生性惹人爱恋,父母又不在身边,就给她起了个牵牛花的名字,以示我对她的爱。
原来啊!我明白了……

十二



原来,原来张艳是一直喜欢我的。
只是,只是男人与女人不同,男人一生为了事业,女人和爱情只是他生命中的一部分。男人追求的目标是,只要功成名就了,女人和爱情会自然而然地手到擒来。
而女人,为了爱情和幸福追逐一生,也为了爱情和幸福痛苦一生。有了爱情,不愁没有男人和事业。有了爱情,就不愁没有幸福的生活。
男人征服世界后才征服女人,而女人征服了男人也就征服了世界。
男人太理性,而女人却太感性。
这世界,就在这样的矛盾中磕磕畔畔地前进与发展着。
只是,只是我和张艳也是不同的。
她是女人,她父母有钱,她不愁前途。
我是男人,我家里太穷,我要为自己的人生和命运去奋斗,去拼搏。我不能只耽于儿女私情,我有太多的事情要做。
我苦苦地拼了半年,等到初二的时候,总算回到了班里的前五名,但结果还是不尽如人意,全班第一是怎么也夺不回来了。
我转学了,也许在新的环境里,会塑造出一个全新的自我。
转学的程序很简单,简单的直至没有程序,唯一的做法是卷着铺盖走人,离开那间阴暗的教室,离开那张布满了老鼠洞的土炕,离开那个我的羞涩的初恋,不再回来。
不过确实,自从那次离开以后,六年了,我真是再也没有回去。尽管我第一次喜欢的女人在那里,尽管我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都是在那里有了雏形,但我还是没有回去看看的想法。也许以后会回去,或许不会。但时至今日我是没有回去的想法,原因很简单,我害怕那个地方,害怕那个地方的人。
张涛在找我N次未遂之后,便开始动用武力了,来个非暴力不解决问题。
张涛见软的不行,只能实行硬的了。软硬兼使,他和他的弟兄们把这招在我身上发挥得淋漓尽致。直到多年后的今天,每每想起,我都心有余悸。
追女人也是,软的不行就来硬的。
在实施追韩的计划的时候,我可是动用了一切可动用的力量,真可谓是用心良苦。
先从写情书开始,再到玫瑰花,巧克力,把一切糖衣炮弹和像糖衣炮弹的东西都往她身上砸。直到砸得我精辟历尽,囊中羞涩了,可那女人还是无动于衷。我生气了。
我得动用武力了。在多个不眠之夜之后,我想出了一条妙计,先从包装自己入手。
说做就做,我跑到学校图书馆,查阅了一切有关于男人形象塑造的书籍。于晚上十一点,我累得大气都喘得紧,一个人游荡在回宿舍的路上,心中有一种收获的喜悦。
第二天天刚灰蒙蒙的亮,下着小雨,我像西班牙公牛一般冲下宿舍楼,翻出大门,火速向理发店奔来。
经过4个小时和100块的代价,一个完美的爆炸式头型下了生产线,展现在众人的面前。
我在镜子前照了照,看到理发师满意的样子,我也装作满意的样子,付了钱,游走在大学校园里的马路上。
我以为的,就凭着我这颗狮子头,女人们不往死里头爱我才怪了。
果然的,女生的回头率从以往的负零点几一下子就飚升到了二百多,果然是潜力股。看来我的做法是对的。
但看归看,女人们都是远远地看,并没有要靠近我的意思。一个星期过去了,韩依旧无动于衷,其他女人也好像没有要动的趋势。我有点急了。
我正想弄明白这是为何的时候,好朋友吴道出了真情。
吴煞有介事地说。
牵牛,你这个发型太漂亮了。
哦?
我疑惑,这并不是我要的结果。
但你看起来像个流氓的样子。
对了,要的就是这种效果。
我在心里窃喜。
但更像个痞子。
我狂喜。
但女人们并不喜欢你这个样子,她们喜欢看起来老实厚道的男人。
是吗?我的笑容僵在脸上。
是的。
不能吧!我有点想哭了。
一切皆有可能。
曾经很多时候,我在家乐福超市的玻璃窗前细细地观摩我这颗狮子头。其实我哪里是流氓和痞子,我压根就是地地道道的陕北农民。不过我确实是个农民,从小就在农村长大。可人家农民个个都长得英俊潇洒老实厚道,哪有像我这么磕碜的样子。我真是恨不得把这颗狮子头剁下来给小朋友们当足球踢。
原来,对于某些女人,她是软硬都不吃的。比如说韩,或者是像韩这样的女人。
原来,对于某些男人,软硬兼施的招数是不奏效的。比如说我,和像我一样的男人。
张涛和他的兄弟们可谓是用足了劲把我揍倒在宿舍的土炕上爬不起来,或者是把我推进水池子里淹得半死。
他可谓是恨透了我,因为我吃了他家的饭,睡了他家的床,而且还喜欢上了他的双胞胎妹妹……总之,他没有不恨我的理由。这种恨积累到一定程度,便通过暴力的方式释放出来。
总之,我也没有不被欺负的理由,自个儿瘦小不用说,最主要的是吃了人家的嘴软,喜欢上人家的心软,我这是自作自受。
但张涛的武力并没有对我造成多大的影响,我仍是一个年轻人,我心里仍然有阳光,胸中仍然有梦想。但在受够了皮肉之苦之后,我有了转学的想法。

十三



办完手续之后,我仍旧背着原来的铺盖和父亲来到一个听说过但从没去过的地方。这个地方有所中学。
这也是我到过的唯一一所没有楼房的学校,一例是整整齐齐的砖瓦房,砖瓦房里有我和我的新同学们,在上课。
来此校的主要原因之一是表弟也在这里。表弟长得憨厚老实,个头和我一般高,比我小一岁。
但他可不是个等闲之辈,初中两年都是稳坐全级第一,任谁都撼他不动。人品性格为人处事更是不用说,几乎年年都是校里的三好学生,学习模范,优秀课代表,优秀团员。简直就一个完美的人儿。
可上帝是公平的,在给了他全部的才华和别人所难以所为的人品之后,也给了他一个又丑又傻又呆又愣的脑袋。让人第一眼看了会有一种想法,让人第二眼看了会有另一种想法的那种。
表弟虽然其貌不扬,但暗恋他的女生可谓是能装一汽车,致使别的男生都忒感郁闷,因为这样暗恋他们的女生就相对较少了。
年少时的我们,情窦初开的我们,都希望得到异性的青睐。可那些花季里的少男少女们哪能晓得爱情要比他们想像的复杂的多,难经营的多?
确实,我们是不知道的,对爱情和女人都充满了好奇,充满了期待。但我们又是一片茫然的,茫然得都不知所措。

十四



来到新学校的时刻是上午的十点,办完了手续,我就可以回教室上课了。
同学们正在上课,数学课。数学老师是个胖胖的小个子,是学校的副校长兼教导主任。一张笑面背后给人一种非常冷酷的感觉。
我打了报告,走进教室,五十多双眼睛一齐向我扫了过来。在众眼睛里,我发现了表弟,他精神抖擞地,目不斜视地盯着黑板。他并没有看我,这出乎我的意料。但我还是看着他笑了笑,找了一个空着的座位坐了下来。
我那非常诡秘的一笑,着实把同学们给吓了一跳。
这男人怎能这样?我们认识吗?我们都不认识,他怎能对着我们笑呢?
我这样的一笑,在还处于年少的同学们是无法接受的,也是无法理解的。
也就是我的这一笑,给同学们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直至多年后,同学们相遇,每每会谈论到我那个非同一般的微笑。
我的新同桌是一个女生,一个有点漂亮的女生。刚刚认识不到半天的时间,我就直呼人家的小名,惊得坐她后排的女生眼睛瞪得甚圆。心里在想,一看这就不是个什么正经男人。
那女生后来成了我的好朋友。她说我给人的第一印象与实际相差太远。
说实话,来此校的目的是想好好学习,重振我的霸主地位,至于其他的,可以一概不考虑。
经过七个周的苦心打拼,我又坐上了全校第一的宝座,抢占了表弟两年来稳坐第一的位置。
这在全校都掀起了一片不小的轰动,完全不亚于当年的文革。只是由于校方的及时控制,这次革命在还没有闹起来的情况下就被学校给镇压下去了。
老师和同学都对我以侧目,他们并不屑于我的一时得势。
但就在众老师和同学们都比较轻敌的局面下,我稳坐了两年全级第一,直到初三毕业。
可这种局势把表弟是郁闷坏了,他时常是把我恨得咬牙切齿,每次见了我,都做一个殊死搏斗状,吓得我两腿发抖,完全有损于大哥的形象。
学习上的平步青云,完全有助于其他方面的发挥。所以,我告诫日后看到我这篇小说的少男少女们,在学生时代里,我们的主要目的就是搞好学习。你完全可以痛恨现行的中国教育,你完全可以不去好好学习,但你得尽一切努力和办法把学习成绩弄得不是太糟糕。因为只要是在学校,在中国的学校,衡量好学生与坏学生的唯一标准就是学习成绩。你无法改变这个世界,那就试图去改变自己吧!

十五



这个世界,总是充满变数,不确定的因素太多,我们无法改变得也太多。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改变我们能改变的,接受我们不能改变的,以一颗宽容和感恩的心去面对生活和生活中的每一个人。
我试着以这样的心态去面对生活,生活也给我以一个会心的微笑,而且还将在我生命里有着不同反响的女人送在了我的面前。
三月的一个午后,约摸300多名中学生像羊群一般散落在学校对面的山坡上,他们在忙碌着,忙碌得热火朝天,忙碌得连气都不喘。他们在植树。
学校接到上级命令,校长收到命令后下发通知,所有的初二学生在三月里植树一个周。
当班主任把校长的命令一字不差地扔给我们时,同学们疯了。高兴得疯了。
终于的,可以出去看看风景了。生在大山里的孩子们还是爱着大山的,整天呆在固定不变的教室里是使人容易产生某种不健康的想法的。比如说自杀、犯罪,暴力等不利于青少年身体健康的想法。
因此,借着这次植树的机会,好好去净化净化积累在心中多年的不良思想。
当然,在貌似羊群的同学们中间有我和表弟以及同一组的两个女生。
班主任以二男对二女把同学们分成若干组,冠名以男女搭配干活不累。
哪里不累,我简直是累得要死。腰酸背痛腿抽筋,而且手上还起了数个生疼的水泡。
但由于有女生在,所以一切痛苦先都忍着,等会再去哭喊也不迟。
我的搭档是一个胖胖的可爱的有点性感的女生。她主要负责扶苗,而我则包揽了一切包括挖坑、扛苗、培土,浇水等重体力的活,我得怜香惜玉呀!哪能叫女生和我一起受苦呢?。
但数个回合下来,我已累得体力不支,热汗淋漓。那女生让我休息一会,其实我真想休息一会,但我哪敢啊!因为表弟和他的搭档仍旧在风雨里拼搏着,我哪能就这么简单地败下阵来?我搬出了我们天蝎一族不怕困难永不服输的狠劲,继续驰骋在故乡的大山里。
和大自然做了一个星期的斗争之后,在周末的表扬大会上,我和表弟以及同组的女生受到了学校的重点表扬,还给我们每人发了一张二十元的免费餐券,也是我们一个周的伙食费。
为表庆祝,我建议我们用餐券的一半费用在学校的餐厅搞个小聚会,这样是有助于排遣七天的劳累的。
开完会,我们回宿舍洗漱换衣服,于约定的时间坐到了学校餐厅的一个角落里的餐桌前。
两位姑娘都打扮了一下,似乎比原来漂亮了很多,表弟也换了一身新衣服,我只是随便地穿了一件平时上课穿的衣服,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
真性感啊!
当那个和我搭档的女生出现在餐厅里的时候,我脱口而出。
这女生也就是我生平喜欢的第二个女生,也是我称之为女人的女生。丰满、性感,可爱且魅力十足,符合我的女人标准。
其实,在此之前,我们很少说过话,由于我是新来的,又忙于学业,和女生接触较少,几乎还不是很了解她。
我们要了餐厅里最好吃也是最贵的香菇炖鸡以及一些平时从来都不敢碰的荤菜,原因是太贵。还要了两瓶白酒,学校名义上是不让学生喝酒的,但今天他是管不了啦!其他桌的男生女生们的酒杯已碰得噶崩噶崩地响成一片,我们也就无所顾及了。又给两女生要了两瓶果汁,可殊不知,女孩们并不喝果汁,她们也是喝白酒。
四个人各满满地盛了一盏,碰了杯一饮而尽。北方的女人果然强悍,连喝烈酒都是那样的干净利索漂亮。
喝酒对我来说是拿手好戏,从小就和伙伴们逢年过节的在别人家里抢着喝酒。时常喝醉了,被父亲揍得哭爹喊娘地嚎叫。生平最高的记录是在大学里,朋友的生日宴会上,和一哥们一对一地喝了21瓶啤酒还外加两瓶54度的白酒。那感觉啊!真叫不爽,痛苦的想撞墙。
数盏下肚,我和表弟还没啥反应,但两女生就力不从心了。毕竟是如花少女,哪能抵挡得了这些许烈酒的蹂躏?
等酒足饭饱之后,八十元的餐券也所剩无几了,而两个女生已醉得不省人事。看来不扶着回去是不行了。
餐厅距宿舍是有一段距离的,我和表弟各扶着一个女生踉踉跄跄地出了餐厅,开往回宿舍的路上。
表弟扶着那女生回去了,那女生是静,一直喜欢着表弟。后来我们高中又在一个学校,表弟和静在同一个班,可直到上了大学,表弟还是没有答应静。一个女生,暗恋一个男生七年,多么不容易啊!遇上谁都会感动,但恰恰就遇上了表弟这个石头一般的人,我都为静姑娘感到抱不平了。
我和静一直都是好朋友,她一有心事就跑来向我倾诉,我们已到了无话不谈的地步。我也是一直在做表弟的工作,可他就是无动于衷。直到大学的某一天,我和表弟私下里谈论,我才知道他也是喜欢静的,他只是害怕影响学习,不敢谈恋爱。当我知道此事时,恨不得把他给杀了。他知不知道?就因为他的害怕,让一个女孩苦苦等了七年,痛苦了七年。你说,这样的男人,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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